星期日, 9月 14, 2008

建議陳小姐起訴政府

《星洲日報》新聞從業員陳云清小姐被警方非法扣留二十幾個小時,終于獲得釋放。看到這則新聞,心裏除了欣慰感恩,也讓我留下了許多疑團。
  1. 到底這次扣留陳小姐的非法行動是誰下令的?是警方還是内政部?
  2. 爲什麽只是僅僅扣留二十幾個小時又被釋放呢?背後是否有不同的勢力正在較量呢?
  3. 用内安法令扣留《星洲日報》記者是否是阿末極端種族主義支持者的絕地復仇?
  4. 還是當權派爲了安撫阿末極端種族主義支持者而做出的表演秀(不惜犧牲陳小姐的個人自由)?
  5. 爲什麽政府這麽愚蠢一次性扣留三個人,讓百姓誤以爲白色恐怖的降臨,這不是拿石頭砸自己的腳嗎?爲什麽不要分幾個時間來抓呢?
  6. 難道政府想利用陳小姐的“無罪釋放”來襯托Raja Petra和郭素沁是“有罪”的?
  7. 項莊舞劍,意在沛公,政府的真正的目標其實是Raja Petra和郭素沁?
  8. Raja Petra和郭素沁被扣留的原因都涉及回教,難道回教極端勢力開始擡頭了?
  9. 難道這次扣留行動是巫統黨爭白熱化的體現?
  10. 政府是否正在企圖轉移民衆的視線以避開一個更大的未知危機呢?
當然,我覺得政府是沒有這個勇氣來發動第二次的茅草行動,除非政府真的想倒臺,今日的馬來西亞人民和政治局勢,已經不同于1987年的情況了。我國已逐漸邁入政黨兩綫制的錐形,在野黨已經強大到可以治理國家了,所以如果國陣政府執迷不悟、一意孤行地想發動大鎮壓,這只會加速其政權的崩潰。

當然,絕不可忽視某些權利狂及其即得利益集團最後反撲的可能性,馬來西亞爆發軍事政變不是沒有可能的。此外,回教原教旨主義勢力的擡頭也不容忽視,伊朗70年代神權推翻王權的宗教改革浪潮也應該時時讓我們作爲借鏡。

無論如何事態如何發展,我建議被扣留的陳小姐去起訴政府,侵害個人的行動自由長達二十小時,絕對不要患上斯德哥爾摩症候群而對政府的釋放心存感激。内安法令是個不尊重人權,漠視三權分立的惡法,人民應該一致反對到底。

國陣末日反擊的招數,應該不只是這些而已。在這個政府為刀俎、人民為魚肉的馬來西亞,大家應該提高警惕,不要讓馬來西亞變成下一個緬甸或是中國。

陳云清小姐被非法扣留一事,讓我想起了在中國大陸這個極爲恐怖的黨國體制内,也有一群人正在受到不人道的對待,胡佳、郭飛雄、高智晟以及大陸汎藍同志,我時時會替你們禱告的,願你們早獲自由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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